【28圈平台链接】福建永安有个林改“小岗村”
福建省林业厅位于福建永安市洪田镇集镇所在地的洪田村,辖3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235户877人,土地总面积23218亩,林业用地面积18908亩,森林覆盖率81.4%。1998年,洪田村的干部群众敢为人先,大胆探索,勇闯“禁区”,率先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向林地延伸,实行分山到户,被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称为全国林改的“小岗村”。一、分山到户的由来1981年,洪田村和其他村一样,开展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1984年,又开展了“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的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
由于这两次改革均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林木的产权问题,林业收益不高,股东会分红也不多,而且林业收益分配又是“承包人拿小头,股东会拿大头”,因此林农耕山、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到上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1997年,洪田村乱砍滥伐歪风盛行,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很多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上山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都有人上山砍树。随后,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各路口设放风人员,揣着传呼机,一发现有情况就打“444”,没有情况就打“666”。
村两委白天晚上满山巡查,夏日蚊虫咬,冬天冷风吹,满身刮痕疲惫不堪,好不容易逮个盗伐者,那家人就全家老幼齐出动,守在干部家里又哭又闹,说是顶梁柱抓走了日子没法过。很快,盗伐从公路沿线的山坡开始,向深山逼进,眼看着一座座山头被砍光。同时,村民的怨气也越来越大:砍树的被抓住,怨村干部;没砍树的认为不公平,怨砍树的,怨村干部;村干部的老婆看着丈夫整天往山坳树丛里跑,尽干得罪人的事,也怨自己的丈夫。
村两委多次召集村民讨论解决办法,不少人说,山上的林木虽人人都有股份,但不知道自己的那份究竟在哪片山上,谁知道不法分子偷的是谁的?反正这么多年大家没得利,乡里乡亲的,何必得罪人?森林资源再这样破坏下去,无论从生态的角度,还是从生产的角度看,都会断了子孙的活路!当时的村书记邓文山和村主任赖兰亭,多少个夜晚聚在一起,苦苦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烟抽了一包又一包:乱砍滥伐的现象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制止不住?主要原因其实十分浅显: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群众“靠山不能吃山”。那么,这山地能不能也像耕地一样分给林农?这样的事,虽然当时还没有政策依据,但对保护生态、发展生产、增加群众收入肯定有益。小平同志不是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吗?出于公心,办有利于群众的事,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再说“大不了村干部不当”!邓文山和赖兰亭达成了共识。他们把分山到户的想法向市政府、镇政府和林业部门反映。
“我们不可能下文件支持,不过你们可以试试,记住一定要把事情做好!”镇里和林业部门都这么表态。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来决策。1998年7月开始,一项重大改革在洪田村酝酿。
从7月到8月的两个月时间里,这个村一连召开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事关利益,大家对改革办法各抒己见,思想一时无法统一。
村两委最后决定:把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到镇企管办的会议室讨论,统一办伙食。会议整整开了两天,时值八月,屋外热,屋里更热。有人希望分山到户,也有人怕分山后无法偷砍,断了财路,吵吵嚷嚷。
“这么办,”村书记下了决心,叫人从会议记录本上扯下几页撕成小条,每人发一张:“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统计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80%以上的村民赞成分山!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场景,邓文山和赖兰亭还记忆犹新:村会计一划一划地计票,村民们不顾酷热,全都围拢到他身边,脑袋挨着脑袋,眼睛都盯着他手中的笔!“分山到户”,“均山、均利、均钱”的决议就这样诞生了。二、群众创造了好经验然而,分山比分田复杂得多,而且上级没有明确的红头文件要求,四周也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
洪田村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聪明才智,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定出了一套办法:一是摸清资源家底。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在林业部门的帮助下,对全村林地进行了全面调查估价,最终确定可以发包的山林面积9109亩,木材蓄积量为2.1万立方米。二是确定分山对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明确规定:农民嫁居民或居民嫁农民和因国道建设征地迁出的不分,通过民政或计生部门批准抱养的、参军服兵役的、大中专在校生、劳动教养和劳改服刑的分。
三是实行分山到户、联户经营。将估价确定发包的山林,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合法人口进行均分,每人分得山地6.2亩,木材蓄积16立方米。在这基础上,考虑到以户为单位不利于经营管护的实际,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把山林按全村人口平均分为三大片,好山、差山搭配;第二步,把每片分成两个队,每队又分成两个组,其中有个别组再次进行划分,最终形成16个经营小组;第三步,通过“抓阄”确定各自所有的山林;最后,分别与村委会、村林业合作社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从片到队,再到组、到小组,全部由村民自愿组合。四是捆绑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
在把商品林分山到户的同时,也把生态公益林以捆绑形式落实到承包户或联户管护,管护工资也分给承包户,如若生态公益林被砍,不仅管护工资要追回,而且还要“砍一罚十”(生态公益林被砍一棵,从其所承包的商品林中罚缴十棵)。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村针对如何兼顾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如何处理因人口增减带来的利益不平衡这两个分田分地后十分难办的问题,也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一是在达成集体留成有利于办公益事业的共识后,制定了利益分配机制,明确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分配比例:分山到户的林木主伐时,原有材积的70%归承包户或联户,30%上缴村集体;新增材积的80%归承包户或联户,20%上缴村集体。这样,村集体收入有了稳定的保障,村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得到充分调动。
二是针对人口的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调整:每5年分红一次,即5年来生产木材所得的利润,按人口平均得出分红额,人口多的补入,人口少的付出。应该说,在当时的背景条件下,这个方案考虑比较周全、比较公平、比较长远,与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十分吻合,为福建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鲜活的经验。三、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分山十年,给洪田村带来了巨大变化。
如今的洪田村,森林茂密,社会和谐,村民富起来了!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高涨。1998年分山以来,全村造林更新面积累计达2979亩,其中2006年洪田村造林529亩,全部由村民个人投资。
权属明确后,山是自己的山,于是“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的意识在林农头脑中生根,过去造林“一锄头种一株”,现在要“挖大穴、施基肥”。巡山护林成了村民的自觉行动,有的定人专事管护,有的轮流管护,巡山实行了“刷卡”制度(当天上山的巡护人要用自己的牌子将前一天巡山人的牌子换下来)。以前遇到山林起火,村干部喇叭筒喊裂了,哨子吹爆了都没人理,现在不管火起在哪里,不管谁家山林起火,大家都积极参与扑救,因为“再烧下去,说不定就要烧到我家了!而且,这火我不救,下次我家山林起火也没人救”!所以,分山以来,全村没有发生一起盗滥伐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尝到甜头的林农,甚至走出洪田村,到外乡、外省去承包山林。据统计,全村有31个经济能人在江西等地承包山场,经营面积达3万多亩。
资源产业双增长。分山以来,在保持年年都有采伐(年均200多亩、2500立方米)的情况下,全村森林资源总量从1998年的9.6万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1.8万立方米,增长了23%。
资源多了,生态好了,据当地老农介绍,以前干旱时,家家户户打深井,水还不够用;现在山泉充沛,水质甘甜,足够大家饮用了;以前林稀鸟儿少,现在枝头好鸟声声歌唱,美丽的白鹭绕林飞翔。资源的增加促进了林竹加工业的发展,全村现有林竹加工企业16家,其中林竹规模加工企业5家,安置富余劳动力130多人,年增加劳务收入200万元,并带动了第三产业发展。该村2006年实现林竹产值2.5亿元,其中加工产值1.6亿元。
农民集体双增收。分山后,“干部林”变成了“自家林”,每户平均有1.5个劳力常年从事林业生产,村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3000元,占年人均纯收入5800元的51.7%。富裕起来的农户盖起了楼房,家家购买了摩托车,另有小车和农用车38部,普及了移动电话,有的还用上了电脑。林改前,洪田村的民居有许多是竹片做骨、泥巴糊墙,如今这样的陋室已经不见踪影,这个村60%的村民盖了新房,楼高四层五层,瓷砖贴面,每层三室两卫一厅。
同时,村集体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分成中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2006年村财40.7万元收入中有近30万元来自林业,村财实力明显增强。新村建设明显加快。
近两年来,全村共投入20万元对全部自然村公路实施水泥路面硬化,完成了村与组、组与组之间的路网工程;全村建沼气池130口,占农户总数的55%。由于建新房的村民多,目前,洪田村已规划建设大坂、新市场、江滨、对面河、六月坂5个新村点,2007年全村拟投资40万元,建路灯4千米,改造水渠5千米。和谐文明风气形成。
林改前,集体林权属不清,绝大多数村民对集体林经营管理不闻不问,不少村民农闲时无所事事,集聚在村委会边的小卖部闲谈、打麻将、摔老K,拌嘴吵架,由此引发了许多治安问题;如今,大家把精力放在经营山林上,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基本消失,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林改前,村里的大事小事基本由村主干和村两委开会说了算,如今由于山林产权明晰,林地使用费的使用管理等问题都直接涉及群众利益,不充分尊重民意、不实行民主决策,做事就寸步难行,这也为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供了实践的平台,使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村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升。林改主体工作完成后,村两委顺势而为,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财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集体决策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党支部的威望高了,凝聚力更强,干群关系大大改善,和谐文明风气形成了。
四、洪田村正按胡总书记批示精神阔步前进2006年1月胡总书记深入永安视察,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2007年3月胡总书记又在永安市委、市政府的汇报信上做出重要批示,要“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创造新业绩”。按照胡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洪田村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一是组建护林联防协会。
本着自愿、互助的原则,成立护林联防协会,采取轮流管护的办法,由联户承包的农户,按每户人口数确定管护天数,轮流开展巡山护林,并规定谁管护期间发生盗伐等问题,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赔偿。通过协会的统一管护,形成了“人人都是护林员”的局面,森林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二是组建家庭合作林场。
引导村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股份合作、专业协会等方式,组建文山合作林场,总面积达2908亩,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户天天围着承包山转的问题,促进了规模经营,而且有效破解了林改后分散经营带来的种苗、技术、营销、管护等新问题。三是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针对林农发展林业生产“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开展了林权证抵押贷款试点,获得市农信社提供的80万元抵押贷款,抵押山场面积1779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农扩大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村集体利用林改增加的收入,制订完善了特困户、计生户等特殊群体的补助制度,进行村财的二次合理分配,投入更多资金发展文化、卫生、教育等公益事业,如每年给予困难户一定的生活补助,对60岁以上的老农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慰问金,对考上大中专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等,给每位村民提供合作医疗补助20元,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村民给予补助50%,促进了农村“老有所养、困有所帮、幼有所教、病有所医”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如今,洪田村正按胡总书记批示精神,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昂首阔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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